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8 点击数:

各院(部、所)、处(室)、馆、中心: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我校资产分布及使用效率等情况,根据《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沈阳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19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审计厅《辽审派十二报【2019】114号》审计报告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全校范围的国有资产盘点工作。为确保此次资产盘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学校国有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落实管理责任

每件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拥有使用权以及管理权,并且对该件资产负责。盘点过程中要着重盘点资产是否归自己管理。

(三)账物签一致

资产盘点的结果要保证全校资产账物签一致,对于不一致的情况要进行及时调整。

二、工作原则及方法

本次盘点工作以“谁使用,谁管理,谁盘点”为原则,使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的《高等院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来完成,并且以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为主,资产处抽查及复核为辅。

三、清查基准日

2020年11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即本次清查只涉及入帐日期在2020年11月31日之前的资产。

四、盘点范围

全校各二级院、部、处(不含学校所属企业)。

五、盘点办法

 1. 资产盘点所有工作环节均由网上操作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见《资产盘点操作手册》。

2.盘点流程:

第一步:资产处组织各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步:资产处向二级部门发布盘点任务。

第三步:各二级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接到盘点任务后,立刻在本部门内开始组织盘点工作,分配盘点任务。

第四步:每个教职工请用自己的账号密码登陆《高等院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盘点任务,盘点自己名下的资产。所有盘点工作完成后,由资产管理员上报盘点结果,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如果个人盘点过程中有疑问,请与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联系解决,解决不了的,统一由资产管理员汇总上报资产处协商解决。

第五步:资产处汇总盘点结果并上传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第六步: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盘点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克服疫情情况,与研发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测试、修改、完善资产管理系统。

(二)布置工作阶段: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

研究制定2020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三)培训阶段:2020年9月17日

(四)自查阶段:2020年9月17日-2020年10月31日

(五)复核阶段:11月16日-11月31日

资产管理处审核各单位资产盘点结果并进行复核,各二级资产管理员配合资产处解决复核中存在的问题。

(五)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资产管理处根据盘点情况,完成学校年度国有资产盘点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结果进行公布。

七、盘点内容及要求

本次清查包含截至2020年11月31日,已登记入账(含受赠)的房屋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

(一)账物签不相符的资产

所有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须核实其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是否正确,资产标签是否张贴到位,如有账物签不相符的情况,需要标注,并且在复核阶段解决。

(二)报废的资产

对于报废的资产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已经提交报废但是审核未通过;二是提交报废后,审核已通过,但是实物未回收;三是提交报废后审核已通过,并且实物已经回收。

第一种情况,按未报废资产盘点。

第二种情况,按待报废资产盘点。

第三种情况,按已处置资产盘点。

(三)放置校外或出租出借的资产

经审批同意并备案的放置校外使用的资产,在盘点单中备注说明。未经审批同意备案而放置校外的,不得随意改变存放地点,应及时将实物搬回学校并报告所在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搬回学校的,应单独提交具体情况说明,并履行校属设备放置校外使用的审批手续;对于存在出租出借情况的资产,需据实提交审批手续。

(四)其它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部门资产主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2. 部门资产主管领导、资产管理员、使用人要互相配合,合力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并且盘点后不留尾巴,把遗留问题解决好。

3.各二级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盘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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