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报废年限的,确认无法继续维修使用的资产可以提出报废申请,流程如下:
点击“处置管理”——进入“校内资产处置申请流程”——点击“新建”,根据填表说明填写《校内资产处置申请单》,并保存,提交——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登陆系统审批——资产处相关人员审批——资产处处长审批——校内报废网上流程结束——资产处汇总提交的处置资产信息,上报财政厅审批——财政厅审批通过后,由资产处联系物资回收公司取走报废资产实物——资产处处置管理人员将已批示的报废资产,提交财政厅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厅审批通过后,校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彻底核销报废资产信息。
注:《校内资产处置申请单》的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说明校内申请成功,允许报废。不等于报废最后完成,该资产信息仍在系统中存在,只有经过上报财政厅审批通过后,才能最后在系统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