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

作者: 时间:2024-12-11 点击数: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16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 政 部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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